咨询热线:133-1837-0816
添加微信:133-1837-0816
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和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》,下面4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:
一、未按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;
二、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;
三、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的;
四、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。
佛山公司解除公司异常名录,可联系我们代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