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别人公司当挂名法人有什么法律风险?

2020-06-09 11:35:19 陈心怡 169
现在有一种市场,就是出卖自己的身份证,给别人公司当法人代表,然后每个月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,这种看起来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,其实暗藏了很多风险,有一些人可能会想,就算是有风险,但是违法的事情我一件都没干,所以就算出了什么问题,那也不是大问题,其实,真的错了。
做公司的法人代表,就是公司将来如果出现什么问题,那么责任就是由法人代表来承担。
要记得,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这个道理,为什么白给你钱让你无风险当法人?既然找别人当法人,那么,他所经营的项目肯定有某种潜在的风险,或者你会在想,他有某种原因不适合当法人,但是目前不适合当法人的,都是有原因的:
(一)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因贪污、贿赂、侵占财产、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,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;
(三)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、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、经理,对该公司、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,自该公司、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;
(四)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的公司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并负有个人责任的,自该公司、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;
(五)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。
(六)根据《公务员法》中规定公职人员不能当法人的情景。
可能都会想,我就为第六点的人当法人,这样就没风险了,只能说是想太多了,如果这类人要创业,肯定是会找自己熟悉的人当法人,而不是找陌生人,因为找陌生人当法人,将来公司规模做大,公司一样是有风险。

所以,总结来说,挂名当法人无论如何都是会有法律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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